中新網11月28日電 據噴鼻港《文報告請示》報道,噴鼻港50後富婆郭某在深圳結識80後情郎,闊綽為其添豪車。分別後卻懷恨在心,以不符合法令手腕逼迫小戀人了償百萬現金。今朝,郭某因不符合法令拘禁罪被羅湖區國民查察院批捕。
據悉,50後噴鼻港富婆郭某兩年前在深圳結識80後俊男金某,並成長為戀人關系。郭某出手闊氣,為情郎添置一輛85萬元(港幣 下同)奔跑商務車。來往數月後,兩人分別,郭某心存仇恨,於本年4月10日在噴鼻港找追債公司職員到深圳尋金某催討情債。郭某請求金某了償負債100萬被拒,追債公司的人便用言語恫嚇金某,動武並揚言不還錢就殺逝世其全傢。
不符合法令迫還債 富婆羅湖被捕
厥後,金某被限制舉動不受拘束,寫下100萬欠條並回還奔跑商務車鑰匙。郭某將奔跑商務車以26萬餘元的價錢賣失落,並逼迫金某讓傢人匯款8萬元到本身名下。最初,金某寫下66萬的欠條始重獲人身不受拘束。因為郭某等4人以不符合法令手腕逼迫金某還債,近日被羅湖區國民查察院以不符合法令拘禁罪批準拘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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